Authority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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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各级机关政策法规 source: https://help.qiyuesuo.com slug: authority-policy ---# 各级机关政策法规
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相关规定:提倡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从而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力。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相关规定: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 相关规定:同意“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探索建立以软件实名认证、数据产地标签识别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相关规定: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 相关规定:加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广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等无纸化在线应用。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要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相关规定:新增“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制作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相关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对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做出详细规定,提升电子签名安全性。
•《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相关规定:明确提出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油印印章,加快推广电子印章使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相关规定: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通知》 相关规定:提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利用电子签名等手段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相关规定: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相关规定: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相关规定:提出加盖电子印章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凭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采信,肯定电子印章在全国业务中的法律有效性。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文件》 相关规定:修改规定内容,积极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推进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等。建设邮政大数据中心。 •《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 相关规定: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建设“电子印章”系统,支撑电子证照印章签署功能,确保电子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相关规定:补充、完善了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相关规定: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效力,对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不必再提交原件。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 相关规定: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协助相关主管部门研究、规范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为,规范物流配送行为,促进电子签名应用,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和物流配送的准确性。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相关规定:鼓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 鼓励电商企业继续采用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网上签约等运营方式,提高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效率。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推动电商企业实现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相关规定:第一章第五条修改为:“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在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备案,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规定: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要建设电子商务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等服务,形成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要建设电子商务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等服务,形成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对借贷双方电子签名使用做出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办法》多处提及指向电子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电子签名及相关数据安全。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相关规定:强调了投保人自主意愿、实名验证、销售过程以及信息收集原则的过程记录标准,明确了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整个业务流程的电子证据固化标准。且针对于互联网销售全链路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 相关规定:期货公司为客户开户签订的开通资料不得仅因为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相关规定:对行政许可程序做出暂行规定,提出“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与纸质材料、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增加了许可证书展示方式,在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的地区, 允许食品经营者以电子形式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专用章电子印章的公告》 相关规定:推广应用电子印章,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 •《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 相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等电子印章。
•《关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六省市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管理功能”。
•《国家移民局发布公告(2019年第5号)》 相关规定: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可以向内地居民开放出入境记录、护照查询记录服务,借助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要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印章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样式要求,建设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本级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为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提供印章签署功能,确保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 要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在信用评价、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打造电子证照应用生态圈。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相关规定:提出两个“加快”:第一(一)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第六(二十三)条提出: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相关规定: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表意见,鼓励发展便捷的线上办公,打造随时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 •《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注意把握互联网交易合同订立的特殊规则,依法认定互联网交易中电子合同、预约合同、格式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 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回函用章管理,明确回函用章,鼓励使用有防伪功能的电子印章。 •《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 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探索提升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进行身份认证核查、远程视频签约验证。支持银行间电子认证互通互认。 •《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推进旅游电子合同标准制定。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 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不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试点范围、继续推动电子印章应用、鼓励各地完善并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大力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